先票后款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一、正面回答
目前先票后款并沒有法律依據,這是一種商業交易習慣。法律依據相關規定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二、分析
盡管在生活實踐中,存在大量的先開發票后付款的交易習慣,但是我國有關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所以說先開發票后付款的行為不被法律認可,存在大量風險。費的業務。
三、先開發票后付款如何規避風險?
先開發票后付款存在著極大的法律風險,若要規避這些風險,應當把握如下兩點:
1、一般情況,盡量在得款后再開發票;
2、如若買方堅持要求先開發票后付款,可要求買方在接受發票的同時,以書面形式簽下一份先開發票,款未付或款日后再付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