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工程怎樣交增值稅
一、正面回答
包先交稅先開,然后總包開全額,扣除分包款交稅。這只是涉及增值稅,所得稅按照稅法正常核算跟營改增沒關系。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二、分析
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也就是說,在工程分包的情況下,總承包方應按合同總金額減去支付給分包方的價款后的余額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分包方應對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額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同時,按照規定,總承包方屬于法定扣繳義務人。在與分包商結算已完工工程價款時,總承包方還應根據與分包商結算的工程價款,計提營業稅。
三、建筑工程承包需要繳納哪些稅?
建筑行業,涉及的稅金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