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利潤的途徑有以下:
1、把下期銷售收入提前計入當期。
2、錯誤運用會計原則,將非銷售收入列為銷售收入。
3、虛增銷售業務來增加本期利潤以達到利潤操縱之目的。
4、隨意變動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來調高利潤。
5、利用預提費用或待攤費用賬戶調高利潤。
6、利用結算賬戶調高利潤等途徑。
做審計公司賬務時可以從多方面著手,如:
1、審查該項業務的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及發運憑證的原始憑證,并與產品銷售明細賬核對,以確定業務的真實性。
2、對企業一般在年終時開具空頭發票虛構本年產品銷售收入,次年用紅字發票沖銷,并稱是銷貨退回業務,應審查年終和次年初的發票存根,并與銷售明細賬核對即時發現其弊端。
3、企業在銷售業務中,往往會因產品品種不符、質量不符合要求以及結算方面的原因發生銷售折扣、折讓及退回業務,直接影響本年利潤,具體工作中應重視對企業銷售退回、銷售折扣與折讓等不沖減銷售收入、虎增利潤的審計。
應審閱產品入庫存和產成品明細賬,查明是否有退貨記錄,有無按規定將折扣、折讓業務外減銷售收入。
4、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產品的,應查明有無商品未銷售,編制虛假代銷清單,虛增本期收入觀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