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又簡稱為“專利”,是指專利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屬于知識產權的一種。
①在技術研究階段:
借:研發費用——研究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②在技術開發階段:
借:研發費用——開發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③形成專利后: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
貸:研發費用——研究費用
財務費用(專利研究階段企業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等)
應付職工薪酬
管理費用——辦公費等
如果專利權是企業外購的,具體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
貸:銀行存款等
拓展資料:
什么是專利權?
專利權又簡稱為“專利”,是指專利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屬于知識產權的一種。在會計中也是屬于企業無形資產的一種。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具有時間性、地域性與排他性的性質。
什么是無形資產?
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長期股權投資、金融資產、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購買專利取得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
專利屬于無形資產,肯定是可以抵扣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自2016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用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所列項目的,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稱的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