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難處理的會計實務問題及解決方案如下所示:
1、銷售貨物開具發(fā)票與按計稅價計算增值稅出現賬款不相符如何處理?
借:銀行存款1171.17
貸:產品銷售收入1001應交稅金--銷項稅170.17
但交稅時,稅所按“收入1001”來計算稅金(1001*17%=170.17),即稅金為170.17元,其稅金+收入=1171.17,即與原發(fā)票相差1分,入賬時在增值稅賬簿里貸方余額為1分。請問該如何調賬?
結轉:
借:其它應付款--現金長款0.01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01元
借:現金0.01元
貸:其它應付款--現金長款0.01元處理
經批準后作營業(yè)外收入處理:
借:其它應付款--現金長款0.01元
貸:營業(yè)外收入0.01元
2、供貨方當月發(fā)出商品但當月并不開具銷售發(fā)票會計如何處理?
購銷雙方合同約定“發(fā)貨后三個月收款”的,專用發(fā)票的開具時間為“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的當天”。
帳務處理如下:
(1)發(fā)出商品時,借:分期收款發(fā)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開出發(fā)票時,借:應收帳款--鬃公司
貸: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商品銷售收入
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借:商品銷售成本
貸:分期收款發(fā)出商品
(3)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鬃公司
3、超額列支工資等致使少納所得稅被查補的會計處理問題
某公司因xx年度稅前列支工資,招待應酬費等超支,當地稅務部門對我公司超額部分按13.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同時作5000元罰款,請問分錄如何處理(我公司從97年開業(yè)至今,未有利潤)。
由于超額列支了工資、交際應酬費,當地稅務機關對你公司作出了補稅罰款的處理決定,所作會計分錄為:
計提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
支付罰款時
借:利潤分配--稅收罰款5000
貸:銀行存款5000
繳交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企業(yè)公益金的賬務處理問題
帳務處理如下:
購買時:
借:固定資產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結轉公益金:
借:盈余公積--公益金100009
貸:盈余公積--一般盈余公積10000元
公益金是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專門用于企業(yè)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準備。職工集體福利設施購建完成后,應將公益金轉入一般盈余公積(股份制企業(yè)“法定盈余公積”明細科目處理,其它企業(yè)可通過“一般盈余科目”明細科目處理)
5、委托代理進口貨物的賬務處理問題
某公司從國外購進(一般貿易方式)原料10噸,境外成交價1000元/噸,共10000元;進口時海關估價為1200元/噸,共12000元;另進口關稅共5000元,增值稅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000元
貸:應付賬款--*外貿公司18000元
付匯時:
借:應付賬款--*外貿公司18000元
貸:銀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說明的是:原材料的進價,根據會計制度規(guī)定,應按材料實際發(fā)生額確定。海關的“估價”是關稅的計稅價,并非購買材料的實際發(fā)生額,因此應以10000元作為記賬依據。
6、銷售貨物發(fā)生折讓、購買方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問題
企業(yè)銷售貨物發(fā)生折讓時,在銷售方開具回折讓紅字發(fā)票時,購貨方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驗收入庫,則作紅字分錄借:物資采購(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2)如商品已驗收入庫,采用進價核算的,則作紅字分錄借:庫存商品(紅字)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采用售價核算的,還應調整“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7、企業(yè)用自產貨物用作福利發(fā)放給職工的賬務處理問題
企業(yè)用自產的貨物用作福利發(fā)放給職工,根據現行增值稅法規(guī)規(guī)定,應視同銷售貨物處理,計算應交增值稅。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福利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類產品售價*數量*17%)
庫存商品(成本價*數量)該項業(yè)務實際上并沒有發(fā)生銷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錄,不需開具銷售發(fā)票,也不需在損益表中反映。
8、未收取貨款零頭尾數的財務處理問題
在日常經濟業(yè)務當中,收取貨款的時候,一些貨款的零頭尾數部分未收取,如幾角錢、幾分錢等,對這部分未收取的零頭尾數,應該怎樣作賬務處理?是將其記入管理費用還是記入財務費用?
按會計的重要性原則,未收回的幾元錢、幾角錢、幾分錢的貨款零頭尾數,為次要的會計事項,可適當簡化處理,列入管理費用即可。
9、代墊運費的稅務及賬務處理問題
借:其它應收款--墊支運費--*單位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它應收款--墊支運費--*單位
10、來料加工企業(yè)的賬務處理問題
投資企業(yè)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yè)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賬,核算其收發(fā)結存數額,不核算金額,不編制會計分錄。在對來料進行加工過程中,只對構成加工產品實體的其它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費等進行金額上的核算和賬務處理。
會計分錄如下:
(一)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二)領取“來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對領取其它材料則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貨記“原材料”等科目。
(三)完工時,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