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為()。 A.股票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900%,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 B.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6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120%,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30%
【解析】答案為A。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2)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6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