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稅務局根據一戶倉儲企業風險核查中表現出的代表性風險問題,對轄區糧食倉儲行業開展了專項涉稅風險排查活動。經排查,發現當地有29戶企業存在業務核算適用稅率錯誤等稅收風險。稅務人員通過對風險企業開展針對性政策宣傳和業務輔導,幫助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最終,相關企業共自查補繳增值稅、房產稅等稅費285.9萬元。通過實施專項風險排查,達到規范當地糧食倉儲行業企業涉稅行為,維護稅收秩序的目的。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稅務局根據一戶倉儲企業風險核查中表現出的代表性風險問題,對轄區糧食倉儲行業開展了專項涉稅風險排查活動。經排查,發現當地有29戶企業存在業務核算適用稅率錯誤等稅收風險。稅務人員通過對風險企業開展針對性政策宣傳和業務輔導,幫助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最終,相關企業共自查補繳增值稅、房產稅等稅費285.9萬元。通過實施專項風險排查,達到規范當地糧食倉儲行業企業涉稅行為,維護稅收秩序的目的。
不久前,隨州市稅務局稅務人員在對湖北M農產品公司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該公司曾向某糧食貿易公司開具64份貨物勞務名稱為“倉儲服務”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373萬元。稅務人員對該公司的業務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后,發現該公司的涉票業務,并不是向對方提供“倉儲服務”,實質上是該公司對外出租倉庫的“不動產經營租賃行為”。
為此,稅務干部向企業人員進行政策輔導,詳細講解“不動產經營租賃行為”和“倉儲服務”兩者的涉稅處理差異。稅務人員表示,兩者根本區別在于服務目的不同。倉儲服務是指企業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服務活動。而不動產租賃行為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不動產提供給他人使用,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但企業從中獲取收益的相關業務活動。
“我們公司將閑置的倉庫租給糧食貿易公司保管貨物,之前一直以為這項業務提供的是倉儲服務,所以就按照3%征收率進行申報納稅。聽了稅務人員的政策宣傳和業務輔導,這才清楚企業的這項業務屬于不動產經營租賃活動,按規定應按照5%的征收率申報納稅。幸虧你們及時發現了問題,我們能夠及時糾正工作失誤。”按照稅務機關處理意見,補繳了7.2萬元稅款和滯納金后,湖北M農產品公司財務人員對稅務人員感慨道。
一品稅悅叨叨:有的企業為了籌劃而籌劃,僅僅簽合同按照倉儲合同,但是提供服務過程中,沒有保管服務,按業務實質來說還是租賃服務。
如果在倉庫出租業務中,承租方租用場地用于堆放物品或設備等,很多人就容易將倉儲服務與不動產場地租賃混為一談。但是這兩者并不是一項服務,并且兩項業務產生的服務和稅費均有所不同。
倉儲服務不僅是提供場地堆放貨品,配備保管人員那么簡單。倉儲服務方還需對《倉儲保管合同》中約定的物資及其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物品的入庫、儲存、出庫、庫存預警、的物流綜合管理,同時可能還需要配合物流配送做好貨物的后續調換,驗收等服務。
不動產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將不動產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種,雙方需簽訂《不動產租賃合同》。
結合上述內容可以發現兩種業務最核心的區別是:不動產租賃服務期內出租人無需對場地內的物品承擔保管義務,而倉儲服務不同,如果在服務期內發生物品的損毀或滅失,保管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是看其交易的目的和合同具體內容。如果目的是存儲貨物或其合同內有貨物貯存這項內容,則為倉儲業服務;
二是看倉庫實際運營管理方。如果倉庫實際運營管理方屬于受托方,那么此項為倉儲業服務;
三是看哪方負有保管義務和安全責任,如果受托方負有保管義務、合同貨物貯存的安全責任是由受托方全權負責的,那么此項交易也屬于倉儲業范圍。
倉儲服務,屬于現代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一般納稅人發生倉儲服務的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適用征收率3%(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3%/1%)。
不動產租賃屬于現代服務-租賃服務,增值稅稅率為9%。符合條件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式計稅,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簡易計稅適用5%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