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扣除,從字面意思就能知道其定義。“加計”的意思自然是基于某個基數可以增加比例進行計量,“扣除”的意思就是字面的意思,指在計算某個數的時候是可以扣減的。 加計扣除,官方定義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因此加計扣除是針對“所得稅”的一項稅收優惠政策,使用這個政策可以降低企業的稅收壓力,降低企業的資金負擔。通俗的講就是國家將本屬于自己應該征收的稅通過政策讓給企業,用來支持企業經營發展。
一、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1、適用條件:2022年第四季度內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
2、加計扣除比例:100%。當年未抵扣完的可結轉后續年度
3、可適用的資產范圍: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二、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1、現行適用加計扣除75%可提高至100%的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
2、能從75%加計扣除到100%的部分:滿足條件的研發支出費用化部分(2017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8號)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100%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1、時間:2021年1月1日起
2、行業:制造業,其中制造業部分收入要超過總收入的50%
3、加計比例:費用化部分加計100%,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攤銷。
四、一般企業的研發費用,費用化的加計100%,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
1、費用化在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加計100%,其他時間依舊是加計75%。
五、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遵循老政策為50%。
六、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工資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微風]加計扣除條件
1、行業要求:需要符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劃分標準,且需要符合行業規定定義,其中
1)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符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的規定,
2)制造業需要總收入中的制造業部分收入要超過總收入的50%。也需要核算健全,準確歸集相關研發支出。
3)非制造業必須是會計核算健全,需要是查賬征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2、管理要求:合規建賬,需要是查賬征收企業,對研發費用能準確歸集。
1)需要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
2)需要使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需要查賬征收
3)研發費用與經營費用需要分開核酸
3、可加計扣除的費用:
1)直接投入的費用:直接投入研發的物料、人工
2)間接投入的費用:研發中使用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及專利的攤銷等
3)設計、制定、試驗:新產品設計、工藝流程制定、新產品檢驗測試
4)其他費用:專家評估、成果申請、注冊、咨詢等支出(不得超過總費用的10%)
4、不得加計扣除的支出(核心看是否有實質性的技術革新)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也就是根本沒有做新的研發。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屬于研發成品的后續銷售服務。不屬于產品更新迭代升級的研發支出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沒有實質的技術更新。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