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業外收入是否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令第691號)規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規定:“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是指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包括在內。
本細則所稱有償,是指從購買方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因此,按照您描述的情況需要如實繳納增值稅。”
給大家總結一下:
1、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況:
(1)銷售方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等,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罰款等,會計核算可能被計入“營業外收入”,但是構成了增值稅價外費用,就需要繳納增值稅。
(2)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是凈利得的,需要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2、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況:
(1)企業接受捐贈,或者收取的違約金、罰款等不構成增值稅價外費用的,資產盤盈等,會計核算計入“營業外收入”,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2)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收到與銷售額或銷售數量不掛鉤的政府補助,會計核算計入“營業外收入”,也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二、公司遇到退稅,都計到“營業外收入”嗎?
給大家總結了常見退稅的會計處理:
一、增值稅留底退稅
舉個例子:
A公司4月份收到留抵退稅5萬元,則: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0000
二、“六稅兩費”減免
無需計提,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六稅兩費,不用做賬務處理。直接按減免后實際繳納的金額,做賬即可。
例如:A公司1-3月退回印花稅5萬元,直接沖減稅金及附加。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稅金及附加 50000 (記賬軟件可以借方紅字沖銷)
三、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如果企業工會組織單獨建立了工會經費核算賬戶,那么,返還的工會經費應直接進入工會組織的賬戶,作為工會組織收入進行核算。
如果企業工會組織沒有單獨建立工會經費核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