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現在的公司都喜歡簽第三方勞務合同?
傳統的企業用工,是企業根據本單位業務需要,招聘相關符合要求的員工入職,該員工也就是企業的職工,和企業存在勞動關系,受企業管理、支配,企業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傳統用工模式,是勞動者個人直接與企業建立關系,這是最基本也是最廣泛的用工形式。
隨著國家經濟結構的調整,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勞務派遣、業務外包等靈活用工形式。
這些靈活用工,個人和企業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也不具有直接關系,企業需要個人提供服務或勞動,不再進行招聘入職,而是通過第三方勞務公司,也就是企業將自己的業務發包給第三方勞務公司,而由第三方勞務公司派人去企業提供服務。
如我們所熟知的很多單位的保安、保潔、客服或其他輔助人員等,一般都不是企業編制或合同人員,他們是專業服務公司派往企業,為企業提供專門服務的人員。
隨著經濟的發展,一些企業的科技型、技能性崗位也會選擇委托第三方勞務公司派駐人員到企業提供服務,這些外派人員,也不再是原來的下崗職工、就業困難人群,更多的擁有以上本科學歷,甚至研究生學歷人員,工作的內容也更加專業化。
為什么這些企業單位會熱衷于找第三方勞務公司,簽第三方勞務合同,而不是自己雇人工作呢?
筆者梳理了一下,可能還是主要基于以下幾點:
一是一些大企業或體制內單位,受編制或本單位利益角度考慮,本單位不會產生額外工資費用,不占用本單位工資總額,既保證了本單位工作的有效開展,還保證或提高了本單位內職工的勞動收入。
同時,這些編外人員一旦在工作中出現個別問題,也可作為一些用工單位對外推脫責任的好借口或好說辭。
二是這些用工單位通過與第三方勞務公司合作,由第三方勞務公司替其招聘適合人員、并進行業務培訓,這對用工單位來說,既節省了招聘、培訓等各中間環節時間,還節省了不少費用,減少試錯成本,這些外派人員可以立即上崗,提高工作效率與業務能力。
而且這些派駐人員的工資成本也往往低于本單位工資水平,節約了企業的用工成本,起到降本增效作用。
三是用工單位通過簽第三方勞務合同,可以避免勞動法上的風險,由于企業與這些派駐人員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會產生勞動合同法上的錄用、工傷、離職、辭退等等勞動用工風險,減少因此給單位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包括可能的單位聲譽影響及經濟成本考量。
四是對于用工單位來說,選擇與第三方簽訂勞務合同,既來獲得所需要服務,還可以合理避稅,用工單位支付給第三方勞務公司的合同費用,包含了這些派駐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等成本支出,而第三方勞務公司會給用工單位開具服務費發票,用工單位可以進行合理避稅。
最后,這種用工形式,增強了企業的用工靈活性,盤活了單位內部的崗位競爭性。也從根本上節約了經營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率,企業獲得長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