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浮動抵押權什么時候設立
一、正面回答
浮動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確定設立,浮動抵押的實現方式是:
1、浮動抵押的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
2、浮動抵押的財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3、浮動抵押必須是書面協議;
4、實現抵押權的條件是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事由。
二、分析
浮動抵押是指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包括現在的和將來可以取得的全部資產為標的設定抵押的一項新型擔保制度。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三、動產浮動抵押權具有什么特點?
1、主體的特定性,抵押人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未從事生產經營的自然人不能設立此種抵押權;
2、擔保財產的集合性,動產浮動抵押是一物一權原則的,抵押財產是經營者所有的集合動產,包括經營者現有或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3、抵押財產的不特定性,動產浮動抵押設立之初,抵押財產并未特定,包括現有和將有的財產,抵押財產具有變動性,即抵押財產的范圍、價值都處于變動之中不斷地買進賣出,根據相關規定的事由出現時,抵押財產才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