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沒下來之前可以用嗎
一、正面回答
可以使用,沒注冊都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護,且不能打,受到受理通知書至商標成功注冊期間可以打標志。在商標還未成為注冊商標的時候,標注標記,這樣做就是告訴公眾,這個圖形或文字是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的,不是名稱也不是廣告宣傳,這樣就可以避免它所標注的圖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領域,而不能申請成為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
二、分析詳情
商標沒有注冊下來前打上標記,也可以作為使用該圖形或文字作為商標的證明,申請注冊商標時,享有使用在先的權利。當商標成為注冊商標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記住注冊標記一定要打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
三、注冊商標流程及費用是什么?
注冊商標流程是:當事人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提交申請文件,然后由商標局在九個月內進行審查,審查完畢后可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就可發給申請人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注冊費用如下:商標局受理商標的注冊費是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出具商標證明費是5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