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聊的話題是:為什么我們債務重組公司一般要求公積金基數超過8000?
不賣關子,直接說答案, 幾個原因:
① 銀行要求 ,部分銀行是要求公積金基數超8000,或者平均收入超過8000;
② 單位穩定性 ,一個隱晦的原因,公積金能超過8000,說明上一年收入一定在這個數以上, 另外能夠按收入去繳納公積金的單位一般是企業規模和穩定性還不錯的企業,很多小型私企都是未繳納公積金或者按當地城市最低給員工繳納的。而債務重組一般需要養護3-6個月的時間,企業運營的穩定性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風險點;
Ps:有碰到過養護過程中,客戶被辭退,甚至企業解散的。為什么很多銀行優先認定公積金基數,甚至只看公積金基數,也是出于這方面的考慮。
③ 收益比 , 簡單說是債務重組公司覺得劃不劃算的問題,銀行貸款額度是基于負債人的收入,特別是公積金基數,如果基數低,最終能申請的額度就低,自然收益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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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情況, 公積金基數很低,但是個稅工資高 ,這種也是可以債務重組的;
關于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主要針對那些個人資質還不錯,比如有個好單位,或者收入高,只是因為當下網貸多、查詢多、負債高等征信問題沒法申請貸款,需要先養征信,在沒有逾期之前,重組公司給負債人先墊錢養月供,提前一個月左右結清現有的負債,等征信更新,再重新從銀行貸低利息,周期長的貸款。其本質還是依托于銀行貸款,墊資的回款來源也是銀行貸款。
債務重組簡單總結就是5步:
評估方案 → 墊資養月供 → 墊資結清負債 → 重新申請銀行貸款 → 結清墊資金額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