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虧平衡點的計算公式為:按實物單位計算時:盈虧平衡點=固定成本÷(單位產品銷售收入-單位產品變動成本);按金額計算時:盈虧平衡點=固定成本÷(1-變動成本÷銷售收入)。
盈虧平衡點是全部銷售收入等于全部成本時的產量。以盈虧平衡點為界限,當銷售收入高于盈虧平衡點時,企業盈利,反之企業則虧損。
企業在進行經營預測工作時,必須意識到應用盈虧平衡點分析的重要作用,明確可能出現的風險問題以及風險預防的方向,總結科學合理的解決對策,以此來消除項目運行過程中的經濟風險,充分發揮盈虧平衡點的應用效果,促進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虧盈平衡點:
盈虧平衡點(簡稱BEP)又稱零利潤點、保本點、盈虧臨界點、損益分歧點、收益轉折點。通常是指全部銷售收入等于全部成本時(銷售收入線與總成本線的交點)的產量。
以盈虧平衡點的界限,當銷售收入高于盈虧平衡點時企業盈利,反之,企業就虧損。
盈虧平衡點可以用銷售量來表示,即盈虧平衡點的銷售量;也可以用銷售額來表示,即盈虧平衡點的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