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單價法是建筑安裝工程費計算中的一種計價方法(與之對應的還有一種是工料單價法),綜合單價法的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為全費用單價,全費用單價經綜合計算后生成,其內容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
計算方法:
全費用綜合單價=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
直接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
間接費=企業管理費+規費
措施性費用包括專門性措施和一般性或小型措施費用,前者應在工程量清單中的措施項目清單中單獨列項計費,后者在”其他直接費“中計取。
對于部分費用綜合單價,與全費用綜合單價計算方法類似,只是其中的部分費用被單另挪出計價(如規費、利潤、稅金等)。
綜合單價法是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為全費用單價,全費用單價經綜合計算后生成,其內容包括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措施費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費用價格)。
我國水電、水利、公路、港航、鐵路等基本建設領域在改革開放以后已陸續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法計價。工民建領域在全費用綜合單價計價方面發展相對滯后,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工民建領域將全面推行全費用綜合單價計價。在國標綜合單價法中,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不僅僅包括工、料、機的單價,還包括為完成此種分部分項工程所消耗的間接費、利潤、風險費等,國內工民建行業所使用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是不包含措施費的。這樣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我們稱之為“綜合單價或者完全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