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風險偏好體系一共包含三項,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與風險限額共同構成了風險偏好體系。風險偏好是公司在實現戰略目標過程中,愿意且能夠承擔的風險數量和種類,為戰略制定、經營計劃實施以及資源分配提供指導,通常以陳述書形式體現,以定性描述為主。在日常經營中,則需要通過風險容忍度和風險限額落實到經營管理中。
一、風險容忍度與風險限額
風險容忍度是指在公司經營目標實現的過程中,針對既定風險水平出現的差異的可接受程度,通常以負面目標的方式表達,體現一定置信度下的可容忍波動幅度,如某類風險或某種情況(“十年一遇”或“99.5%置信度下”)造成的損失(波動幅度)最多不超過一定金額或比例。風險容忍度是風險偏好的具體體現,一般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與風險偏好保持一致。
風險限額是對風險容忍度的進一步量化和細化。公司在風險容忍度范圍內,根據不同風險類別、業務單位、產品類型特征等,制定風險限額。在進行風險偏好傳導時,風險容忍度需要通過限額的方式體現在公司日常管理中。
二、三種風險偏好類型的投資者
1、風險回避者。風險回避者選擇資產的態度是:當預期收益率相同時,偏好于具有低風險的資產;而對于具有同樣風險的資產,則鐘情于具有高預期收益率的資產。
2、風險追求者。風險追求者通常主動追求風險,喜歡收益的動蕩勝于喜歡收益的穩定。他們選擇資產的原則是:當預期收益相同時,選擇風險大的,因為這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效用。
3、風險中立者。風險中立者通常既不回避風險,也不主動追求風險。他們選擇資產的唯一標準是預期收益的大小,而不管風險狀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