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本差異節約應計入貸方。材料成本差異超支應計入借方。
材料成本差異轉出差異,不管超支還是節約差異都從貸方轉出,超支差異用藍字,節約差異用紅字,當然也可以節約差異從借方轉出,會計慎用紅字,但紅字結轉的方法還是存在的。看情況,材料成本差異是一個調整科目,也就是雙重性質。
采購成本大于目錄價時,材料成本差異就在借方,反之,則在貸方。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是“原材料”科目的調整科目,它又是具有雙重性質的科目,當它反映超支差異時和原材料科目的方向一致,這時它就是原材料的附加調整賬戶;如果它反映的是節約差異,這時它就和原材料的方向相反,它就成了原材料的備抵調整科目了。
拓展資料:
什么是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超支額)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以及調整庫存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減少的計劃成本。貸方登記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節約額)以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以及調整庫存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增加的計劃成本。(節約用紅字,超支用藍字)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間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為超支;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為節約。外購材料的材料成本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購業務的工作的質量。
材料成本差異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的計劃成本所包括的內容應與其實際成本相一致,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地接近實際。計劃成本除特殊情況外,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變動。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外,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月初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材料成本差異賬務處理:
(一)入庫材料發生的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調整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的金額應自“原材料”等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借方;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二)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材料成本差異,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委托加工物資"、"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