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銷銷售收入 ,就是沖減銷售收入,政策規定,1、現行出口退稅以出口貨物離岸價為計稅依據,若企業是以包含了運、保、傭的到岸價計作銷售,則支付的運、保、傭金沖減銷售收入,2、貨物因質量等問題發生退貨的,沖減銷售收入。
拓展資料:
是會計學中的專用術語。是指收入或者費用之間相互抵消,沖減可以部分沖掉,也可以全額沖掉。但比較多用于將某一科目的金額,減去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就是原來記多了,如今通過賬務處理把多的部分“找”回來的意思。紅字發票是對于一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貨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對于銷貨方提出申請的,可由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直接根據納稅人填報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銷貨方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一一對應。紅字發票是指符合作廢條件的,發票注明作廢,開票軟件注明作廢的發票。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分別是(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 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