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本差異率亦稱“材料成本差異分配率” 。指材料成本差異額占材料計劃成本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配率=(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異+收入材料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收入材料計劃成本)*100%。所以其計算為:(500-200)/(25000+20000)*100%=0.67%。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40000*0.67%=268,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40000+268=40268。
拓展資料:
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超支額)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以及調整庫存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減少的計劃成本。?貸方登記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節約額)以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以及調整庫存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增加的計劃成本。(節約用紅字,超支用藍字)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材料成本差異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間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為超支;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為節約。外購材料的材料成本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購業務的工作的質量。
在材料日常收發按計劃價格計價時,需要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材料科目的調整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的超支額,貸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的節約額。發出耗用材料所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從本科目的貸方轉入各有關生產費用科目;超支額用藍字結轉,節約額用紅字結轉。“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明細分類核算,可按材料類別進行,也可按全部材料合并進行。按材料類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可使成本中材料費的計算比較正確,但要相應多設材料成本差異明細分類賬,增加核算工作量。如果將全部材料合并一起核算,雖可簡化核算工作,但要影響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因此在決定材料成本差異的明細分類核算時,既要考慮到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又要考慮核算時人力上的可能性。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根據發出耗用材料的計劃價格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分配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