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針對醫藥化工類企業在新建項目中容易出現的商業秘密風險作專門的討論,以饗讀者。
引 言
醫藥化工類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很大程度依賴持續的科技創新投入和研發成果產出(如新藥配方、化學制劑、新的生產工藝等),這些成果多采用商業秘密方式予以保護。但醫藥化工類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有其特殊性,例如在新建項目中面臨引進技術、招聘工作人員,委托第三方制作環評、安評報告、還需要設計院按照工藝包完成圖紙設計,施工方按照圖紙進行項目建設等階段。項目建設周期較長、泄密風險點多,還存在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風險。基于這些特殊性,本文針對醫藥化工類企業在新建項目中容易出現的商業秘密風險作專門的討論,以饗讀者。
一、醫藥化工類企業新建項目中的商業秘密風險介紹
醫藥化工類企業的新建項目一般包括立項、可研報告制作、環評和安評報告評審、項目審批、工藝包和基礎設計編制、項目設計、項目施工、項目投產等多個階段。多個階段中存在眾多商業秘密風險,本文將主要的商業秘密風險歸結為以下四點:
(一)新建項目工作人員招聘方面的風險
本文中的工作人員是指除了員工以外,還包括未與企業簽署勞動合同的其他人員。企業在新建項目中需要招聘對項目熟悉的工作人員,但對項目熟悉的工作人員多與競爭對手有千絲萬縷的關系,企業通過高薪方式直接挖掘過來,如果操作不當,會給新建項目企業帶來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風險。
在浙江新和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成公司)訴福建省福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福抗公司)、福建省海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欣公司)、俞科侵犯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法院查明,2010年,福抗公司成立維生素E項目組,準備啟動維生素E生產。時任新和成公司子公司山東新和成公司606車間主任的俞科有意到福抗公司工作。福抗公司成立維生素E項目組以高薪和公司副總經理的待遇將被告人俞科招致麾下,俞科則負責維生素E項目的工藝流程圖、設備條件圖、操作規程的設計、編制等工作。被告人俞科化名“俞小鋼”至福抗公司工作。福抗公司以現金形式向俞科發放工資。2011年3月14日,由部分福抗公司股東出資成立海欣公司,俞科任副總經理,福抗公司的維生素E項目組移至海欣公司。俞科在福抗公司、海欣公司工作期間,積極參照、使用其從山東新和成公司私自拷貝的606車間的技術資料以及從該公司車間主任梁百安處偷拷貝的603車間的技術資料,設計、編制維生素E中間體異植物醇的工藝流程圖、設備條件圖、操作規程等資料,后海欣公司將俞科設計的上述工藝流程圖、設備條件圖分別交付給天正公司、誠泰公司進行工程設計和設備設計、制造。天正公司根據俞科設計的上述技術資料編制《福建省海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維生素E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俞科跳槽并使用非法資料,再至海欣公司繼續使用,導致海欣公司大量生產維生素E。新昌縣公安局從俞科的工作電腦硬盤中提取操作規程,并先后從海欣公司、天正公司、誠泰公司、福州市安監局扣押上述技術資料。相關證據可以證明福抗公司在2008年向俞科購買的技術實際應用于海欣公司的安裝生產中,并且在俞科挖至海欣公司時,俞科將山東新和成公司的606車間、603車間工藝流程圖、設備條件圖應用于海欣公司。最終法院判決海欣公司賠償新和成公司經濟損失3500萬元,福抗公司、俞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
本案中,福抗公司明知俞科為新和成公司車間主任,還予以招聘,最終為承擔侵權責任埋下隱患。
(二)新建項目技術來源方面的風險
在醫藥化工類企業新建項目中,技術來源的合規性至關重要。引進的技術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商業秘密,不僅會導致法律糾紛,還可能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
在金象公司、燁晶公司訴安泰設計院、寧波厚承公司、華魯恒升、尹明大、侵犯商業秘密、專利糾紛系列案件中,2008年燁晶公司聘用尹明大作為技術工程師,并簽訂保密協議。2009年金象公司聘用尹明大作為技術中心主任。2011年,華魯恒升與安泰設計院、寧波厚承公司簽署《大型三聚氰胺項目技術轉讓、服務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約定華魯恒升支付設計費966萬元,專有技術費1600萬元,由寧波遠東公司(寧波厚承公司)提供工藝包,寧波設計院公司(安泰設計院)負責工程設計。但從尹明大在公安的《詢問筆錄》中記載:2012年,項文裕(安泰設計院副總經理項裕橋哥哥)找到尹明大,要其提供金象賽瑞公司三聚氰胺加壓生產的專利技術,并明確告知用于為華魯恒升公司設計5萬噸三聚氰胺裝置,許諾事后付給尹明大200萬元作為酬勞,尹明大答應了。后尹明大將金象賽瑞公司、新疆玉象公司的三聚氰胺加壓裝置的相關部件圖紙和技術資料用U盤拷貝給了安泰設計院副總經理項裕橋。安泰設計院完成華魯恒升公司的圖紙后,又由項裕橋拷給尹明大,讓尹明大檢查有沒有問題。2013年10月,華魯恒升公司的三聚氰胺裝置快要建設完工的時候,華魯恒升公司通過寧波設計院公司請尹明大到現場進行過檢查和指導。2013年12月份,華魯恒升公司的三聚氰胺裝置要開車之前,又請尹明大給華魯恒升公司的幾個技術負責人做了一次開車前的培訓。2014年9月份前后發生催化劑帶出的故障,華魯恒升公司又通過寧波設計院公司找尹明大去解決問題。法院認為華魯恒升公司對新建項目的技術來源的不合規是明知的,最終法院判決華魯恒升公司、寧波厚承公司、寧波設計院公司、尹明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
通過本案可以看出,企業在項目技術引進時要盡到注意義務,并非簽署了技術購買協議,就一定夠免除侵權風險。
(三)新建項目中涉第三方引起的風險
新建項目中,企業需要將商業秘密載體,例如圖紙等發送給設計院、項目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等第三方,如果對于第三方的涉密管理不善,也會引起泄密風險。
例如,作者在辦理的一起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項目建設方A公司將項目工藝包發送給設計院B進行圖紙設計,設計院完成圖紙設計后,將相關設計圖紙包裝成自有知識產權的技術對外許可轉讓,并給多家企業提供了相關圖紙,造成商業秘密侵權。
再例如,作者曾經辦理的另一起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項目建設方C公司將設計圖紙提供給項目施工單位,項目施工單位存在將圖紙的技術申請專利,造成了商業秘密被披露的情況。
(四)新建項目中商業秘密信息管理不善引起的風險
新建項目中的涉密資料如果管理不善也會存在泄密隱患,例如:
1.工作人員為加班或其他原因將涉密資料存儲到個人電腦或個人網盤中,造成了商業秘密信息企業無法管控問題。
2.工作人員為工作便利,通過普通微信發送涉密資料給第三方,因手機清理等原因導致發送的技術資料無法打開,不能留痕。
3.因技術交流、申請專利、發表論文等原因,將項目中的涉密信息未經審查予以公開導致泄密。
上述風險是作者總結的一些項目建設中常見風險點,不能也無法涵蓋全部。通過對風險的了解,企業可以制定針對性的防控措施,預防商業秘密風險事件的發生。
二、醫藥化工類企業新建項目商業秘密風險防控措施介紹
醫藥化工類企業新建項目從項目立項到項目投產的全流程都需要重視商業秘密的合規管理。本文在識別和分析商業秘密風險的基礎上,作者建議企業針對風險需要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一)加強工作人員的保密管理
工作人員的管理需要在工作人員招聘、入職、調崗、離職等階段進行管理,具體的管理措施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招聘階段:對應聘人員的工作履歷、是否與原單位簽署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以及協議履行情況進行背景調查。對負有保密義務、競業限制義務的應聘人員要高度注意,要嚴格審查,是否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風險進行評估。如確需錄用,需要做好避免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風險的措施,例如:入職前的談話,說明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信息的要求等,并做好談話記錄等。
2.入職階段:新入職的工作人員要簽訂保密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還需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對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還要簽署不侵犯原單位商業秘密的承諾書,必要情況下還需要進行入職談話,重申不侵權義務和保密義務,并做好談話記錄。
3.調崗階段:新建項目會將其他部門工作人員調崗進入項目組工作。對調崗的工作人員需要重新簽署保密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還需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4.離職階段:對離職工作人員要進行離職審計,做好技術資料的交接,進行離職談話,重申保密義務和不帶走技術資料的說明。對簽署競業限制協議的人員要評估是否要求其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以及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如需要離職工作人員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需要明確通知,并及時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
5.做好保密培訓工作:保密培訓是提高工作人員保密意識的重要方式,建議在項目建設期間制定保密培訓計劃,按計劃表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培訓,做好培訓簽到記錄。
(二)技術來源要合規
新建項目的技術來源一般包括自研、購買、許可等方式,不同方式都注意商業秘密合規。
1.自研方式獲得:要注意自研技術資料的歸檔和研發過程的留痕,還要注意商業秘密信息載體資料的完整性。
2.購買方式獲得:
(1)要做好技術來源的盡調,包括但不限于FTO檢索預防專利侵權;技術所有人技術來源的調查預防侵犯他人商業秘密風險等;
(2)簽訂協議時要重點關注技術包的完整性和項目開車后的預期產出率條款、保密條款、侵權責任承擔條款、后續技術改進的權利歸屬等條款,以預防技術不成熟、技術侵權等引起的不必要風險。
3.許可方式獲得:
(1)協議方式:許可包括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方式,在簽署許可協議時要重點關注許可方式及許可的區域、時間,技術包的完整性和項目開車后的預期產出率條款,保密條款,侵權責任承擔條款,后續技術改進的權利歸屬等條款;
(2)建議也要做好技術來源的盡調,包括FTO檢索預防專利侵權;技術來源的調查以預防侵犯他人商業秘密風險等。
技術來源于上述三種方式以外方式的,作者建議要借鑒上述方式的意見,在協議簽署、技術來源是否存在侵權等方面做好風險預防。
(三)加強商業秘密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和保密流程,保密制度中要明確商業秘密的范圍、保密措施、保密義務、處罰措施、泄密應急管理等內容。必要時可以依據新建項目的特殊性制定單獨的項目建設保密指引。
2.加強合同管理:在與第三方合作時,應簽訂保密協議,在采購或銷售協議中增加保密條款,明確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企業可以視情況對第三方人員進行保密培訓。
3.加強商業秘密信息載體管理:
(1)項目建設中的涉密文件要明確規定只能存儲于公司派發的電腦、公司信息化系統或公司企業網盤內,禁止存放于各類個人網盤、各類個人共享文檔、個人優盤或硬盤等存儲設備中;
(2)涉密文件向外部傳輸的,企業要明確規定使用企業郵箱或企業網盤加密鏈接等可留痕方式,公司內部涉密文件傳輸可使用OA系統、企業微信、企業網盤、企業郵箱等。要禁止使用普通微信、QQ以及個人郵箱等傳輸方式傳遞涉密文件。
(3)紙質涉密文件要專業管理,文件及時歸檔,借閱要做好登記。
(4)對項目建設中的環評報告、立項報告、專利申請、撰寫相關論文、技術研討、學術交流中需要公開的資料進行保密審查,避免公開商業秘密信息。
(5)出差人員需妥善保管所攜帶的文件資料,避免丟失泄露或遺忘;外部參觀要固定參觀路線,禁止涉密區域的拍照、攝像等。
(6)企業可以采用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對項目信息進行安全防護,防止商業秘密被竊取。但信息化技術也存在會影響企業辦公效率的問題,建議企業要根據企業管理現況綜合規劃是否采用及如何采用。
三、結 語
醫藥化工類企業的新建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秘密風險點較多,企業應當進行商業秘密合規管理。在合規管理上除了建立管理制度、協議、商業秘密信息管理、工作人員管理等商業秘密保護措施以外,更需要關注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風險的管理,要做侵權風險防控與商業秘密保護并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