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如果只有你和你的老婆,或者只有你一個人持股100%,只要是這樣的公司,都是一人有限公司,看起來股權都是自己的,實際上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比如你的注冊資本是100萬,公司破產負債1000萬,你就是賠房賠車賠老婆,也要把1000萬還完。
而聰明的老板都是這樣操作的:
1、首先成立一家家族企業,用你和孩子的名義共同投資,你占大股,孩子占小股,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被認定一人有限公司
你當家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用家族企業進行投資行為,這樣一來,其他企業年底進行分紅的時候是分給家族公司,老板想要花銷,可以直接使用家族公司的款,而且,家族公司只進行投資,不進行實際的經營,不會出現風險,也不會殃及法定代表人
2、再成立一家防火墻公司,注冊資本10萬元即可,注意一定要用有限公司,而且一定要實繳,不做任何業務,只作為你的錢袋子,用來投資項目公司
3、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企業想做大,一定需要經過投資、融資、員工股權激勵,如果直接從主體公司分股權,會導致股權過度分散,影響決策,甚至威脅到創始人的控制權。
成立有限合伙企業就是把投資人、員工都放到有限合伙企業上進行持股。家族公司當GP,投資人和員工做LP,LP只有分紅權,沒有決策權,而你則可以通過控制家族公司間接控制合伙企業。
一家主體公司用來做業務,千萬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證去開,而是用防火墻公司的營業執照開,然后用有限合伙企業控股主體公司
如果你還不知道怎么做那給你看個真實案例
用10萬元撬動3000億的綠地集團,張玉良是如何操作的?
第一步:張玉良為大股東成立注冊資本為10萬元的格林蘭投資公司。
第二步:成立上海格林蘭投資管理中心,格林蘭投資公司擔任GP,其他員工擔任LP。
第三步:格林蘭投資公司和上海格林蘭投資管理中心共同出資成立上海格林蘭有限合伙企業,格林蘭投資公司做GP,上海格林蘭投資管理中心做LP。(前面說到:有限合伙企業里的GP,擁有100%控制權,LP只有分紅權)
第四歩:最后再用上海格林蘭有限合伙企業控股綠地集團。
就這樣通過成立這三家公司,通過層層股權布局,就算主體公司倒閉了,張玉良也只需要承擔10萬元責任。
老板從公司合規“獲取資金”的七大策略:
1. 以薪資形式獲取收入,月薪定為2.9萬,年終獎為14.4萬,年度總收入達50萬,綜合稅率僅11%,合法合規又穩定。
2. 利用公司名義購入價值450萬的收藏品,作為公司資產,每年可抵扣110萬,連續抵扣四年。第五年,老板以象征性的1元價格從公司購回,實現資產巧妙轉移。
3. 成立個體經營戶,與公司建立合作關系。老板以顧問身份參與公司運營,由此,公司可向該個體戶支付高達120萬的費用,資金自然流入老板口袋。
4. 老板將自用車輛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公司,獲取50萬資金。同時,車輛仍歸老板使用,由于二手車轉讓價格低于原價,無需繳納相關稅費。
5. 若老板擁有自有房產,可將寫字樓出租給公司,公司需按約定向老板支付租金。租金作為公司運營成本,可在稅前扣除,為老板帶來穩定且合規的收入來源。
6. 通過合理的人事安排,每年讓一位親屬員工“離職”,并支付不超過當地年平均工資三倍的離職補償金,金額可達90萬。此舉既符合勞動法規定,又避免了高額稅費。
7. 與公司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借款金額100萬。但需注意,該借款必須在年底12月31日前歸還,否則將被視為分紅,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并可能面臨0.5-5倍的罰款和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