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從外邊訂午餐給單位員工,有餐費發票,計入福利費嗎?涉及個稅風險嗎?
會計上計入福利費就可以。企業所得稅上也是按照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因為屬于集體性福利,不需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參考一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 ?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2、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參考二
所得稅司巡視員盧云在2012年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在先訪談”中提到:“對于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目前我們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