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指用涂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
主要表現為:
(1)涂改原始憑證中的日期、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
(2)利用計算機、復印機等先進工具,對原始憑證進行二次處理;
(3)由于會計人員審核不嚴或玩忽職守、喪失原則,以變造的原始憑證為基礎,填制記賬憑證,如根據涂改后的發票編制記賬憑證的行為等。
偽造會計憑證是什么?
偽造會計憑證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或者資金往來為前提,編造虛假的會計憑證的行為,就是說這筆業務根本就是假的,不存在的。
偽造會計憑證主要表現有:
(1)偽造根本不存在的經濟事項的原始憑證;
(2)以存在的會計經濟事項為基礎,用夸大、縮小或隱匿事實的手法進行偽造原始憑證;
(3)由于會計人員審核不嚴或玩忽職守、喪失原則,以偽造的原始憑證為基礎,填制記賬憑證;
這種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行為,是較為嚴重的違法行為,一般都有作弊的目的,都會造成嚴重的后果,所以應從重制裁,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