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拓展資料:
什么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一種稅。其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采取按金額計稅和按數量計稅兩種形式。凡采用比例稅率的憑證,應以憑證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凡采用定額稅率的憑證,應以憑證件數為計稅依據。具體又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憑證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具體包括買賣合同金額、加工或承攬收入、收取費用、承包金額、租賃金額、運輸費用、倉儲保管費用、借款金額、保險費收入等。
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的同一憑證,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2)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為其計稅依據。
(3)不記載金額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專利證等權利、許可證照,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等輔助性賬簿,以憑證或賬簿的件數作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X適用的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X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其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X0.5‰
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專利證、土地使用證各一件;與其他企業簽訂買賣合同一份,所載金額100萬元;與其他企業訂立轉移專用技術使用權書據一份,所載金額50萬元;企業記載資金的賬簿,“實收資本”4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其他營業賬簿8本。試計算該企業本年度應納的印花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