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其他類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公允價值的確定
1、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
2、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在非活躍市場上的報價的,以該報價為依據做必要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3、企業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價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所使用的參數為依據確定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