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開發票怎么操作?
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單位用戶進入【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代開】-【專用發票代開(代征附加稅)】或【普通發票代開(代征附加稅)】模塊,個人用戶通過【我要辦稅】-【發票業務】-【普通發票代開】模塊操作(其中,個人房屋出租請通過【我要辦稅】-【發票業務】-【個人房屋出租】模塊填寫不動產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已采集過的房源、租賃合同信息,根據系統計稅完成稅款繳納,申請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此外,個人用戶支付寶代開操作路徑為:依次點擊市民中心-稅務-電子稅務局-辦稅-普通發票代開(其中,個人銷售不動產,請通過個人業務-房地產交易申報辦理)。
個人代開發票也可登錄稅務APP,在【辦稅】-【發票使用】-【發票代開】-【普通發票代開】模塊申請,個人房屋出租代開普通發票在浙江稅務APP-【辦稅】-【發票使用】-【房屋出租】-【房屋出租發票開具】模塊申請。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也可以通過浙江稅務APP進入【首頁】-【熱門應用】-【發票代開】-【專用發票代開】進行辦理。 發票代開后可選擇“郵寄方式取票”,發票將以EMS寄出,無需上門領取。代開電子普通發票,只需輸入電子郵箱、手機號碼即可接收電子普通發票信息,或通過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下載電子發票版式文件,無需等待。
辦理進度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稅務-電子稅務局-辦稅-辦稅進度、稅務APP-服務-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浙江省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查看。紙質發票物流信息可以由收件人手機號登錄微信、支付寶搜索EMS,在查詢模塊中查看。
上述渠道仍無法獲得信息,請聯系代開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