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瑤族自治縣,簡稱河口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屬的一個少數民族自治縣。
西漢屬牂柯郡進桑縣地,東漢為進乘縣。三國蜀建興三年(225年),分牂柯郡南部置興古郡。進乘縣屬之。西晉因之。西晉末寧州刺史王遜分興古郡置梁水郡,進乘縣屬之。西魏-北周奪取梁的寧州之后,置南寧州(因西魏之前已將豳州改名為寧州,故加一“南”字),該州所領郡縣不可考,今河口縣地當屬該州。隋改南寧州為南寧州總管府,唐武德七年(624年)改為南寧州都督府,貞觀元年廢(627年);調露元年(679年)設安南都護府,今河口縣地屬之。大中八年(854年)后,為南詔拓東節度所占領,今河口、馬關一代為七綰洞蠻地,亦屬拓東節度。唐咸通年間,南詔分拓東節度置通海都督,今河口縣地屬之。大理國后期,改通海都督為秀山郡,后又分東部為最寧府,河口地區為其下轄的阿馬部、阿月部屬地。
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建立云南行省,河口地區屬臨安廣西元江等處宣慰司臨安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路為府,河口地區為臨安府王弄山長官司地。清康熙五年(1666年),裁王弄山長官司,屬開化府安平廳。
道光中期,今河口縣地辟為汛地,取名河口汛,是為河口之始。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設河口對汛副督辦公署,由云南省直轄,河口辟為商埠,隸臨安開廣道。1915年,置河口對汛督辦公署。1926年河口一度劃為特別行政區,由省府直轄。
1950年1月設河口縣,5月撤銷河口對汛督辦公署,設河口市,屬蒙自專區。1955年改為河口縣。1957年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河口縣屬紅河州。1958年撤河口縣及屏邊縣的瑤山瑤族自治區,設河口瑤族自治縣。1960年撤河口瑤族自治縣及屏邊苗族自治縣,合設河口瑤族苗族自治縣。1962年撤河口瑤族苗族自治縣,恢復河口縣、屏邊縣。1963年復設河口瑤族自治縣。
1992年,設立面積4.02平方千米的河口邊境經濟合作區,享省級經濟管理權,后改設河口邊境經濟貿易區。
2014年,南溪鎮列為全國重點鎮。
河口縣北與屏邊縣、馬關縣及個舊市接壤,西與金平縣毗連,東與南則以紅河、南溪河為界與越南老街省接壤。
縣內地勢北高南低,漸漸向東南傾斜。縣內海拔最高點2363米,而南溪河、紅河交匯處為最低海拔76.4米,為西南云南、貴州、四川三省的最低點。
礦藏主產銻礦和漢白玉大理石。
由于地處山地熱帶雨林,有著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其中鱉、黃魚為紅河特產。
主要的土特產品為香蕉、菠蘿等。
河口瑤族自治縣下轄2個鎮、3個鄉、1個民族鄉:
河口鎮、?南溪鎮、?老范寨鄉、?橋頭苗族壯族鄉、?瑤山鄉和蓮花灘鄉。
2022年,河口縣生產總值達122.3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下降4.5%。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6.90億元,增長5.0%;第二產業增加值31.79億元,下降19.2%;第三產業增加值73.64億元,增長0.8%。三次產業結構為13.8∶26∶60.2。人均生產總值123,567元。城鄉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42,019元、17,612元。職工年平均工資84,957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6億元,人均3,089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36億元,人均21,574元。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河口瑤族自治縣總人口(常住人口)共有101,971人,城鎮人口61,462人(占60.27%),鄉村人口40,509人(占39.73%)。共有男性54,425人、女性47,546人,性別比為114.47。0—14歲人口共19,962人(占19.58%),15—59歲人口共69,476人(占68.13%),60歲及以上人口共12,533人(占12.29%),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共8,407人(占8.24%)。大學專科學歷及以上人口有9,926人,15歲以上的文盲有4,621人,占15歲以上人口的5.63%。
該縣漢語方言分別為屬西南官話的“河口云南話”和屬粵語的“河口廣話”兩種。該縣哈尼族人口為1,575人,占全縣總人口的1.51%。
是昆河鐵路的終點站。連接至越南的河老鐵路(越南語:???ng s?t Hà N?i - Lào Cai/塘鐵河內-老街),并最終可達海防。
在河口瑤族自治縣代理記賬選擇來一方財稅。68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