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張發票出現正負數可以嗎?正負數代表什么?
不可以在一張發票上有正數又有負數。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規范要求。紅字發票必須單獨開具,不得和正數發票同時填開在一張發票上。前者是折扣折讓,在窗口上方有這樣一個功能鍵,可以實現折扣的填開。退貨的負數發票只能在一張發票上單開,并且該發票的填開要去稅務機關辦理開具紅字發票的通知書,持此通知書才可以開具。銷貨退回必須由購貨方提供證明(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憑借證明開具與原發票對應的紅字發票,而不能采取你說的這種開票方式。“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是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購貨方申請審核后開具的。顯然,銷項正數與負數不能開在同一份發票中。
相關規定:
紅字發票開具規定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