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還款寬限期
寬限期即債務的緩延償還期間。當一筆貸款用于某工程項目時,而還款的資金來源又基于該項目投產后所得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項目的建設期間,甚至投產的初期是沒有還款的資金來源而需商定一個緩延償還的時間。在利用外資的項目中由于所借的外匯需要用所生產的產品出口創(chuàng)匯來償還,因此,項目投產后產品的創(chuàng)匯也尚需有一個相當?shù)臅r間,這一點在確定寬限期的長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盡管債務在寬限期內可以先不償還本金,但是,根據(jù)國際慣例貸款項目下(已支取款項)的利息是要在借款后每6個月一次支付給貸款人,這意味著寬限期只適用于緩延本金的償還。寬限期間每6個月一次的利息支付需要借款人另行尋取外匯資金來源,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利息本金化,把每6個月支付一次的利息加在貸款總額內,即增加貸款總額。采用這一方法必須事先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擴展資料
寬限期房貸發(fā)放后,在合同約定的時期內,借款人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暫不歸還貸款本金。待寬限期結束后,對貸款發(fā)放金額按合同約定的等額本金或等額本息方式還本付息。寬限期有1年(12期)、2年(24期)、3年(36期)等不同。
例如,購房者申請50萬元、10年期貸款,如果申請寬限期1年,則貸款期限為11年(10年+1年),貸款發(fā)放日為2006年11月15日,則寬限期自當日起算,12月20日首次付息,2007年12月20日最后一次付息。期間,借款人只付息,不還本。一年12期滿后,借款人開始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額大幅增加。這種還款法因能大大減輕前期還款壓力,特別適合購房時用完積蓄,又要裝修、舉辦婚禮等資金實力不足、而后期收入前景看好的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