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稅費怎么計算
一、正面回答
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內地企業和個人,房產稅的計算依據采用從價計稅和從租計稅,出租房屋的要繳納的稅為租金收入的12%,個人出租住房的稅收為租金收入的4%,經營自用,房產值一次減除10%-30%后余額的1.2%。
二、分析詳情
不動產稅是以土地、房屋及機動車輛等固定財產為課稅對象的稅收,屬于財產課稅。不動產稅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交易稅,一類是保有稅。交易稅主要是指契稅、印花稅、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保有稅主要是指城市房地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法律依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不動產稅費什么時間繳納
納稅期為每年的10月份。如果應納房產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稅機關批準,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征,一次繳納,納稅期為每年的10月份。對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對納稅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作逾期納稅,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即11月1日以后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應按規定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