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次申報印花稅繳款期限
一、正文回答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二、分析
納稅人應在單筆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及時通過網上申報方式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全年均可通過明細申報系統,辦理單筆應稅憑證繳納印花稅手續。
三、按征期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什么?
按征期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按期匯總繳納納稅人、電子應稅憑證繳稅納稅人和核定征收納稅人,按期匯總繳納和電子應稅憑證繳稅納稅人征期為每月的1日至10日。核定征收納稅人征期為每月的1日至15日。具體征期按當年的征期日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