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并在認證當月的納稅申報期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留抵稅額”可以一直向以后的納稅期結轉,甚至可以結轉到納稅人的注銷的時候,沒有規定幾個月一定要抵完。
擴展資料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成本是不含稅的完全成本(價稅分離),如果沒有取得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下,成本肯定要高(進項增值稅無法和銷項增值稅抵扣)。
增值稅是對增值額所征收的一種稅,而且納稅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抵扣進項稅額(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能抵扣),比如: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原材料150 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稅額19500元(在開票之日起90日內經過稅務部門認證),合計購進總金額為169500元,經過加工、組裝后成為一臺設備,假設銷售收入是226000元,其中金額是200000元,銷項稅額是26000元,那么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該交納增值稅為:26000-19500=6500元,按照實際交納的增值稅,這個6500元相當于增值部分(200000-150000)×13%=6500元。
上面只是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小規模納稅人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那么也不是問題中購買時是4%,交稅時是1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購買原材料時要么是問題中所提到的購買的時候交了4%的稅,而組裝成設備后出13%的稅,問題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時取得的是普通發票,銷售時不可能按照13%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