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亦稱“牙傭”、“中傭”、“行棧”,簡稱“傭”。牙商、經紀人等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前置收傭是指當交易開始,用戶支付款項時收取傭金。后置收傭就是交易結束時收取傭金。比如說:買基金,有一開始買就收傭金,也有贖回時才收。這就是前置和后置。
拓展資料:
根據傭金是否在價格條款中表明,可分為“明傭”或“暗傭”。“明傭”是指在合同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傭金率。“暗傭”是指暗中約定傭金率。若中間商從買賣雙方都獲得傭金,則被稱為“雙頭傭”。說合買賣的中間人,在中國史籍上早有記載,《史記·貨殖列傳》稱之為駔儈。宋以后稱為牙行。到了近代,牙行又稱牙紀、行紀,牙商又稱經紀人。牙行在交易中起著評物價、通商賈、代政府統制市場、管理商業的作用。牙行憑借其特權將經營范圍從為買賣雙方作介紹,擴大到代商人買賣貨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儲款項,運送貨物,設倉庫保管貨物,代政府征收商稅等。
現代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例如:某房屋中介機構為某房產開發公司介紹房屋銷售業務,共銷售房屋16套計860萬元,根據雙方約定,房產開發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機構3%的傭金計25.8萬元。這里,房屋中介機構需按照規定開具中介服務業務發票向房產開發公司收取傭金,房屋中介機構的此項收入應全額入賬并按章納稅,房產開發公司則應將傭金作為營業費用處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行業分工也越來越細密,傭金這種支付務報酬的方式也被用到了很多領域中。比如說保險傭金,就是保險公司按事前約定的條約給保險業務代理人支付的勞務報酬。再如證券傭金,就是證券委托人在證券代理委托買賣成交后向證券代理人支付的手續費用。傭金符合三個條件: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