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請注意!成都市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工作現已開始!那么,哪些單位需要認定?如何認定?怎么計算殘保金?
政策依據:
《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四川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財規[2021]5號) 《成都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成都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成都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成財規[2021]1號)等規定。
審核對象:
成都市內2022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審核時間:
2023年3月6日至10月31日
繳費時間: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審核方式:
1. 網上申報:用人單位通過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進入稅務登記地殘聯服務網頁,選擇“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選項,然后點擊在線申請進行申報。
2. 窗口申報:用人單位按稅務登記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求,持相關材料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窗口進行申報。
? +
+
常見問題
1.哪些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未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1.6%
2.用人單位應繳納的殘保金標準如何計算?
殘保金按用人單位上年度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人數和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6%-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計算?
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數,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4.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如何確定?
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若用人單位無法確定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按照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核定征收殘保金。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當地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5.已經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何認定?
已經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依法享受殘保金抵扣(減免)。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通過“”,申報本單位的殘疾人用工情況,殘聯機構審核確認后將相關數據推送給稅務部門,作為用人單位申請殘保金抵扣(免征)的依據。未在規定時間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四川政務服務網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
? +
+,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填報相關信息,并保證提供的材料,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其他說明
1.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在規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用人單位應如實真實有效
3.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年審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