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A合伙企業由有限合伙人商丘甲公司和普通合伙人深圳乙公司投資設立,A合伙企業已清算結束,處于解散狀態尚未注銷,A合伙企業持有商丘丙公司(證券賬戶號碼為XXXX)XX萬股股權,現A企業要辦理股權過戶并注銷,其合伙人商丘甲公司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股權承繼公證,將上述XX萬股股權變更至商丘甲公司名下。
公證處受理了商丘甲公司辦理上述股權承繼公證申請后,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承繼一般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之間因轉讓、兼并、接收等情形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通常指財產上的承繼,不具有人身關系屬性。根據《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A合伙企業要注銷登記,其合伙人應承繼原企業的權利義務。
承繼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繼承,只是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如果原企業清算結束,對外無未了結債務,原企業就可以內部分配自己所有的財產。根據A企業清算報告顯示,其已經清算結束,對外也沒有任何債務,A企業所持有的財產可以由其合伙人進行內部分配,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股權承繼公證。
結合當事人的申請并明確了辦案思路后,公證員核實了A合伙企業的債權債務情況,并對清算報告、合伙協議、清算人任職決定、合伙人決議、證券過戶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以確保A企業解散以及商丘甲公司承繼A合伙企業股權的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并對所有合伙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詢問。各方面工作完成之后,本公證處將股權承繼作為公證事項出具了《承繼公證書》。
后申請人持有公證書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股權過戶,最終辦理完成了所有手續。辦理該公證書也更好的為合伙企業解決了問題,幫助企業發展。
案 例 簡 介
公 證 書
(2021)豫商府證內民字第XXXX號
申請人:商丘甲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申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
公證事項:股權承繼
申請人于2021年XX月XX日向我處申請辦理股權承繼公證,預將深圳A合伙企業持有的證券賬戶號碼為XXXX的商丘丙公司(證券簡稱:“丙股份”,證券代碼:XXXX)XX萬股股權變更至商丘甲公司名下。
申請人提交了以下證明材料:
一、深圳A合伙企業、商丘甲公司、深圳乙公司及商丘丙公司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董事身份證;
二、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變更(備案)通知書》;
三、《深圳A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清算人任職決定》、《深圳A合伙企業注銷決定》、《深圳A合伙企業合伙人決議》、《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清算報告》、《證券過戶協議》、《商丘丙公司董事會決議》、商丘丙公司章程;
四、深圳乙公司出具的《委托書》、廣東省深圳市XX公證處出具的委托《公證書》;
五、商丘丙公司提供的《前200名全體排名證券持有人名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我處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了審查核實,并對申請人及有關人員進行了詢問,現查明如下事實:
一、深圳A合伙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由有限合伙人商丘甲公司和普通合伙人深圳乙公司共同投資組建,于2016年XX月XX日登記成立。
二、深圳A合伙企業于2020年XX月XX日進行清算組備案,清算組成員由深圳乙公司和商丘甲公司組成。《清算報告》顯示,深圳A合伙企業的債權債務已經清算完畢,對外無未了結債務。深圳A合伙企業已經清算結束,處于解散狀態尚未注銷。
三、深圳A合伙企業持有證券賬戶號碼為XXXX的商丘丙公司(證券簡稱:“丙股份”,證券代碼:XXXX)XX萬股股權。
四、《深圳A合伙企業合伙人決議》、《證券過戶協議》及《清算報告》,均明確確認深圳A合伙企業持有的登記在股東賬號XXXX內的“丙股份”(證券代碼:XXXX)XX萬股股權由商丘甲公司承繼。
根據上述事實,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深圳A合伙企業持有的證券賬戶號碼為XXXX的商丘丙公司(證券簡稱:“丙股份”,證券代碼:XXXX)XX萬股股權由商丘甲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