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進入倒計時。您家的企業年度賬本理好了嗎?聽說,為了證明一些業務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好多財務小伙伴忙得焦頭爛額,還在“數字苦海”中奮力掙扎。
稅前扣除有什么好處?企業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呢?本期《稅務一點通》,邀請湖北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工作人員孫海濤為您拉直“小問號”。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稅前扣除,指的就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這些都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簡單來講,稅前扣除額越多,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就越少,利潤自然就更多。哪些支出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呢?這就需要企業拿出實打實的證據了→
“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用來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一些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這里面其實有三個關鍵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請注意!稅前扣除憑證和它所反映的支出要相關聯,并且有證明力。“稅小二”告訴我,根據來源的不同,稅前扣除憑證一般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的時候,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我們最熟悉的莫過于發票了,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等也是可以作為外部憑證進行稅前扣除的。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
一般來說,企業應當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也就是說,如果您的業務是在2023年發生的,那么您就應當在2024年5月31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如果在匯算清繳結束后還是沒有取得合規憑證,應該怎么辦呢?
“一旦被稅務機關發現您應當取得而沒有取得合規的稅前扣除憑證,您應當自被稅務機關告知之日起60天內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或其它的外部憑證。
如果是因為對方的原因無法補開或換開發票、其它外部憑證的,您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自被告知之日60天內提供可以證實您支出真實性的資料:一是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它外部憑證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二是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三是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請大家注意,這三項資料是必備資料。
另外,您也可以提供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貨物出入庫內部憑證、企業會計憑證以及其他資料,證明您是因為特殊原因拿不到稅前扣除憑證,同時證明支出真實發生。”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企業以前年度的支出因為沒有取得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憑證而沒有進行稅前扣除,今年取得了符合規定的憑證,能不能在今年進行稅前扣除呢?“稅小二”的答案是,能!但有時間限制。
“取得符合規定的憑證以后,相應的支出是可以追補到該支出發生年度扣除的。需要注意的是,追補扣除年限不能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