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建企業計稅方法、繳稅渠道一文搞定!
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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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方法 | 預繳稅款 | 機構所在地
申報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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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 | 一般
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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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 應納增值稅=(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9%)×9%-進項稅額-已預繳稅款 |
選擇簡易
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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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 應納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已預繳稅款 | |
小規模
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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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
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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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稅小微tips:
1.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預繳增值稅。
3.計稅方法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4.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5.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6.納稅人跨區域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7.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財務小王
那繳納稅款是不是很復雜?可以異地電子繳稅嗎?
在電子稅務局就可以使用跨省異地對公賬號繳納本市稅費,但需要該開戶銀行支持跨省簽訂三方協議業務。
申稅小微
第一步: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已綁定建筑項目的自然人通過自然人登錄后——點擊辦稅桌面左側【跨區域涉稅事項管理(外省來本市經營)】——在建筑項目列表中點擊項目具體信息——選擇【存款賬戶報告】增加存款賬戶賬號信息。
第二步:三方協議簽訂
進入項目管理頁面——點擊【三方協議簽訂】——選擇右上角【新增】錄入三方協議信息。
點擊“新增”按鈕維護新的銀行存款賬戶信息,保存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條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信息。
確認三方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系統會根據選擇簽約的銀行是否為網簽銀行進行提示,若簽約銀行已開通網簽功能,則可以辦理網簽;未開通網簽功能的銀行無此提示,只能選擇紙質簽訂。
第三步:銀行端查詢繳稅
完成申報后,在電子稅務局進行跨省異地銀行端查詢繳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