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工作40年,養老金領了6100元,企業年金只有930元,怎么計算的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退休后可領取的養老金待遇也是不同的,而對于少部分參保人員來說,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后,除了基本的養老金之外,每月還可以再領取一份年金的待遇。
比如這位在央企工作了40年的參保人員,因為參保時繳納了企業年金的費用,所以在辦理退休手續之后,除了養老金的待遇之外,每月還能夠再領取一份企業年金的待遇,那這位央企退休人員的待遇都是如何計算的呢?
這位央企退休人員是在浙江辦理退休的,退休時間是2024年1月份,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他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有138237.26元,企業年金的個人賬戶余額有129274.37元,退休年齡是60歲,則可計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有138237.26/139=994.51元,企業年金的待遇是129274.37/139=930.03元。
他的總工齡有40年,可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有12年11個月,平均繳費指數是1.1463,在養老金計發基數為8020元的情況下,這位央企退休人員的基礎養老金有8020*(1+1.1463)/2*40*1%=3442.67元,過渡性養老金有8020*1.1463*12.92*1.4%=1662.89元。
通過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出,這位央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確實只有6100.07元,企業年金只有930.03元,那這種情況也是與他的繳費條件有關的。
除此之外,這位央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時,養老金計發基數使用的是當地2023年的數據,所以等到當地2024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之后,這位央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還是會重算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