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監管水平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前提。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市場循環,疏通政策堵點,打通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一項基礎性改革。與現代市場體系相比,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內涵增加了“制度完備、治理完善”八個字。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必須把要素市場作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加以推進,盡快補上這一短板,并使之成為市場體系上臺階、高標準的顯著標志。
深入貫徹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安全發展貫穿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各領域和全過程,完善維護市場安全的體制機制,積極防范市場異常波動和外部沖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