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企業壟斷了產品的銷售渠道,與供貨商的結款時間延長會影響到現金的運轉周期。
拓展資料:
可供選擇的銷售渠道主要有:
(1)直銷。這是最短、最直接的渠道,生產商直接控制產品的營銷,從而可以迅速地得到顧客的反饋。像展銷會、電話營銷、自動售貨機、送貨上門、郵購、經營者自辦商店、網絡營銷等都屬于這種形式。
(2)單一環節直銷型。生產商將產品直接批發給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賣給用戶。即:生產者—零售商—消費者。
(3)多環節銷售型。生產商生產的產品經過多層次、多環節銷售給用戶,一般有幾種形式: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生產者—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生產者—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
一、產品的價格。產品的價格對營銷渠道的選擇有著直接的影響。如果產品的價格較低,生產就必須大批量地進行銷售,促使邊際成本逐步遞減,這樣才可能贏利,才能營造一定的競爭優勢。
二、產品的技術含量。通常來說,對技術含量較高或產品銷售之后需要進一步提供技術服務的產品,選擇直接營銷或短渠道營銷比較合理。這類產品如計算機、空調等,有較高的技術含量,而且售后服務非常關鍵。
三、產品的重量和體積大小。重量大、體積大的產品,因為運輸困難,需要在選擇分銷渠道時考慮把產品運到消費者手中所需要的運輸距離和裝卸次數等問題。
四、產品的易腐性。易腐的產品應該盡可能采取短渠道,以免拖延和重復搬運造成產品變質。如鮮活的蔬菜、水果、面包以及有效期短的藥品等。
五、時尚產品。時尚產品也應該盡可能縮短分銷在途時間,盡早上柜以免過了流行季節。凡是式樣、花色品種變化快的消費品,如婦女時裝、兒童玩具、家具等,選擇短的營銷渠道比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