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工作、經營公司的時候,有時會需要簽訂個人股權轉讓合同、借款合同等合同,需要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那么要如何進行申報呢?別著急,讓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來了解一些關于個人申報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是如何規定的吧。
印
花
稅
法
“第十三條 ……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的規定來看,作為自然人,應當向合同簽訂地或者居住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同時要注意的兩點,一是個人申報印花稅若為按次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需要在書立憑證的15日內完成申報,如果超期會產生滯納金。二是個人也同樣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在計算稅款時不要忘記哦。
那么,如何能夠方便的進行自然人印花稅申報呢?就讓我們來看看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上申報印花稅吧。
首先,申報主體以自然人身份登錄自然人業務的電子稅務局。
通過選擇掃碼人臉識別、稅務app掃碼、個人所得稅app掃碼、短信驗證碼中任一方式進行身份驗證。
登錄后,通過【套餐業務】——【稅(費)種綜合申報套餐】模塊進入。
選擇【行政區劃】與【街道鄉鎮】后點擊【印花稅】行次【稅源采集】。
注意:根據印花稅法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請根據應稅憑證書立情況準確選擇行政區劃和街道鄉鎮,此兩個選項將影響印花稅的征收稅務機關。
跳轉后在“印花稅稅源明細表”頁面,點擊【新增采集信息】采集本次申報信息。
確認基本信息后點擊【增加】跳轉稅源明細錄入頁面。
注意:稅源信息明細錄入頁面上【應稅憑證編號】是選填項目。填寫納稅人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或者營業賬簿的編號。該編號是納稅人自行對憑證的編號,方便納稅人對書立憑證的管理,無編號可不填寫。【應稅憑證稅務編號】是印花稅的稅源編號,由稅務征管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納稅人手工填寫。
填寫稅源明細信息,(標*為必填內容)。
采集完成后,點擊【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