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2年冬奧、冬殘奧會籌辦已進入倒計時,殘保金也開始正式征收。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哪些具體優惠政策呢?
殘保金的征收條件
一、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很多老板在直播中都問過一個相同的問題:我們單位沒有錄用殘疾人,怎么還需要繳納殘保金呢?
其實正是因為沒有錄用殘疾人,才需要繳納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其就業,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是政府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旨在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而向用人單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二、征收對象
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申報征收期
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應當在2021年的8月1日到9月30日申報繳納2020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各地略有不同,以當地為準。
注:對按年一次性繳納保障金資金壓力較大的用人單位,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保障金按季申報繳納申請。
四、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應繳殘保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征收比例
注:征收比例為各地稅務機關設置的,因此各地會有不一樣的可能,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殘保金如何申報?
一、登陸電子稅務局,在我的待辦里或者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非稅收入申報里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
二、打開殘保金申報表,點擊增加一行,只需填寫“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和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其他均為自動計算項,尤其第5列“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可手工填報,為當地殘聯部門推送至稅務數據,系統會自動計算本期應補退稅額,若計算上存在減免的,系統會自動帶出減免性質代碼和本期減免費額。
這些企業免交殘保金
根據發改委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在職職工人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除了在職職工人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征收殘保金外,殘保金的新政也有了其他變化:
1、實行分檔征收
將殘保金由單標準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征收。
2、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
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3、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
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加強動態監控。
殘保金減負新規和抵扣申報
一、殘保金減半:
廈門: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企業復工復產八條措施的通知中第二條規定,減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按規定減半征收2020年企業應繳納的2019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山東:
支持小微企業有關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個年度繳費申報期內,我省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分檔減免殘保金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0年(含)起3個年度繳費申報期內,各用人單位殘保金應繳費額計算辦法,嚴格按照魯財稅〔2020〕1號文件執行。
全國還有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政策,具體可以詢問當地的相關部門,是否有相應的殘保金減負政策,按照要求對照自身即可。
二、殘保金抵扣
以寧波為例,寧波上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抵扣審核系統》,
網址為:cbjdk.nbcljyzx.org.cn
企業只需登錄殘保金抵扣平臺提交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相關資料進行線上備案即可。
經殘聯部門核準后,數據將自動同步到稅務部門,繳費人在寧波市電子稅務局進行殘保金申報時會自動顯示可抵扣人數,直接享受抵扣減免。
需要注意的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備案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殘保金抵免政策。
殘保金九個常見問題
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對象有哪些?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對象是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殘疾人的界定范圍是什么?
《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是多少?
以江蘇省為例:
江蘇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的1.5%比例,應當繳納保障金。
四: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符合哪些要求?
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符合以下要求: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五: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包括哪些?
職工工資總額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組成,是職工的應發工資。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指標解釋為準。
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
七: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應向主管的殘疾人聯合會申報核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由殘疾人聯合會對用人單位安排就業的殘疾人人數進行核實。
用人單位如對審核后的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存在疑問,可與當地殘聯聯系。
八: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如何確定?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注:自2018年4月1日起,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由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低至2倍。
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九:什么企業可以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注意:非企業不享受免稅,比如注冊類型為民辦非企業的單位。
最后,特別提醒:
1、即使符合減免條件,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應進行申報(當地不需要申報的除外)。
2、若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或者按期繳納保障金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3、若單位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但是申報表里未帶出安置殘疾人人數的,可以核實當地殘聯部門是否辦理過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