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那么免征增值稅企業具體如何填報納稅申報表呢?請繼續往下看!
小規模納稅人有個體工商戶,也有以公司形式存在的企業,兩者在填寫申報表時有區別:
(一)個體工商戶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1欄次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免稅額系統自動帶出。
(二)公司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0欄次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稅額系統自動帶出。
舉個例子:某公司按季銷售額50000元,將50000元銷售額填寫在第10欄次,第9、17、及18欄次系統自動帶出。
附填表說明:
1、第9欄"免稅銷售額":填寫銷售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應稅行為的銷售額,不包括出口免稅銷售額。
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填寫扣除之前的銷售額。
2、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填寫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填寫本欄次。
3、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填寫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未達起征點(含支持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銷售額。本欄次由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填寫。
4、第17欄"本期免稅額":填寫納稅人本期增值稅免稅額,免稅額根據第9欄"免稅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
5、第18欄 "小微企業免稅額":填寫符合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免稅額,免稅額根據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
6、第19欄 "未達起征點免稅額":填寫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未達起征點(含支持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免稅額,免稅額根據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