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金該計入什么科目一直廣受爭議,有些人認為它應該計入稅金及附加,而有些人認為它需要計入管理費用。今天就幫你弄清楚殘保金到底該計入哪個科目?
殘保金計入“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科目?
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答,明確了殘保金的會計處理:
1.應繳納的殘保金,計入“管理費用”
為什么殘保金不計入“稅金及附加”?
雖然企業殘保金是向稅務部門申報和繳納,但它并不列入稅收收入的口徑,也不是依據稅金為基數計算得出,所以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計入“其他收益”科目
3、企業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殘保金申報常見問題答疑(北京為例):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審核業務辦理的申報日期?
解答:
用人(工)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按年申報,2023年申報審核期為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工)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請問殘保金之前申報了,怎么打印申報表?
解答:
請您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查詢申報及繳納】【申報表(財務報表)查詢及打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查詢】,選擇“費款所屬年度”進行查詢,查到后打印即可。
我公司申報完殘保金后,如何開具完稅證明?
解答:
如殘保金存在入庫金額,可開具完稅證明。完稅證明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證明開具】—【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或【開具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查詢開具
申報完殘保金后,發現填寫有誤,如何刪除?
解答:
如殘保金未繳納稅款,申報有誤可以自行選擇“申報更正”或“申報作廢后重新申報”;如殘保金已繳納稅款,只允許申報更正。申報作廢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作廢】,查詢已申報的殘保金,填寫作廢理由提交即可。申報更正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錯誤更正】,“申報表種類”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申報日期”所屬期“選擇需更正的時期,點擊“查詢”—“更正申報”。
招聘的殘疾人戶口所在地不在北京,可以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嗎?
解答:
不可以,只有京籍可以申請崗社補貼。
北京市就業審核業務辦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解答:
網上申報的,按要求上傳勞動合同。
特殊情況下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申報殘疾人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應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在編說明。
2、所申報殘疾人為勞務派遣方式安排就業的,應提供《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認定表》。
3、所申報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上下級隸屬關系材料、殘疾人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申報材料、代發工資協議。
4、用人(工)單位對所申報殘疾人的工資、社會保險數據有異議的,提交其工資收入憑證、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審核業務辦理申報方式?
解答:
(一)網上申報。登錄北京市殘聯官網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審核專題”專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專區 “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專欄進行申報。
(二)現場申報。到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三)郵寄材料申報。郵寄申報材料至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今年審核還需要上傳勞動合同嗎?是每一頁都要上傳嗎?
解答:
是的,需要上傳勞動合同的每一頁。
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解答:
1、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得,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
2、依法依規支付殘疾人工資。
3、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業務辦理的申報日期?
解答:
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完成后,按照稅務機關相關規定及時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另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本市殘疾人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殘發〔2018〕26號)和相關文件規定,符合條件單位可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時間為8月1日至11月30日。
使用系統進行殘疾人就業申報,顯示有一個月工資沒通過審核,怎么辦?
解答:
根據所在報稅的區殘聯要求,提供相應補充材料,如銀行流水等。最終結果以殘聯審核認定為準。
無論是從企業自身發展需求,還是從殘疾人本身就業發展需求來看,殘疾人正在逐步擺脫“政策服務保障主要對象”的帽子。隨之而來的則是企業對殘疾員工的聘用也不再局限于簡單勞動的輔助性崗位。因此企業對殘疾人勞動力市場供需兩端的信息匹配、技能培訓服務等需求越來越大,而這也將成為相關部門接下來的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