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成都兩地非機動車管理新規將正式啟用。 百理君搜索發現,截至2023年末,非機動車中肇事率最高的電動自行車全國保有量已達4億輛,加上其常見的闖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以及安全隱患等問題,對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立法管理逐漸成為共識。 目前,已有遼寧、廣州、南京等地擬對非機動車(電動車)立法或修訂管理條例,旨在建立對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即時配送、綜合治理等環節的全鏈條管理。 上海、成都兩地即將實施新規,對其他城市的非機動車管理有何借鑒與啟示呢?
1 上海新規:單列一章對騎手、小哥進行交通規范 將交通違法與信用掛鉤
百理君搜索發現,200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此后,在2014、2021年2次發布新規,即將啟用《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是對2021年管理規定的修改完善。
作為國際化大都市,上海城市精細化管理滲透在諸多細節中。此番修改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從車輛管理、通行管理、停放與充電管理、綜合治理、法律責任和附則7方面繼續推進對非機動車的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明晰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停放與充電各環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對應的管理部門和處罰標準。
說說通讀新版《管理條例》的感受:
假如百理君想在上海入手一輛電動自行車,不管在實體店還是網店購買,都得看看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標志,成功入手后必須得克制想要改、拼、加裝的念頭,否則無法在公安機關登記領取非機動車號牌,也就無法順利上路。上路前考慮到自己是新手,百理君思索再三,還是投保了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保險和財產損失保險。上路后,謹記戴頭盔等道路通行的10多條通行規定,一旦違反即可能面臨罰款,嚴重時還會影響個人信用。回到家后,也要遵守相應的停放、充電要求,否則可能會遭到城管或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罰款。
百理君還把自己設想成非機動車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也都能在新規中找到與自己相關經營活動各環節須遵守的規定和可能面臨的懲罰。
值得一提的是,對目前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的最大群體:騎手小哥們,《管理條例》單列一章“綜合治理”對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其他相關企業(以下統稱“企業”)進行行為規范,比如明確企業安全責任人,做好駕駛人、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的信息核查,督促駕駛人安全佩戴頭盔,落實消防法相關的停放、充電等規定。
更重要的是,《管理條例》明確要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企業屢教不改或嚴重違規行